【檔案說明】
一、自配戶登記新申請:(已逾期須重辦)
- 自製自用飼料戶新申請書。
-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2份蓋章。
- 混合機照片2份。
- 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2份。
- 飼料調配室之證明文件(或飼養場所登記以載明飼料調配室者,或於105年2月23日前,以取得自配戶登記證者,免附) 2份。
- 自配戶登記證正本(無則免附;若遺失要切結書)。
- 自製自用登記申請問卷。
二、展延申請:自製自用飼料戶登記證之有效期間不得超過五年;申請展延有效期間者,應於期滿前四個月至一個月之期間內,填具申請書,並檢附下列文件,向本局申請換證配戶登記展延
- 自製自用飼料戶展延申請書。
-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2份蓋章。
- 混合機照片2份。
- 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2份。
- 飼料調配室之證明文件(若飼養場所登記以載明飼料調配室者,或於105年2月23日前,以取得自配戶登記證者,免附) 2份蓋章。
- 自配戶登記證正本。
- 自製自用登記申請問卷。
三、自配戶登記變更:
- 自製自用飼料戶變更申請書1份。
- 負責人身分證影本2份蓋章。
- 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2份。
- 場址變更另附地政事務所證明,門牌號碼變更另附戶政事務所證明
- 自製自用飼料戶登記證正本(若遺失要切結書)。
四、自配戶登記補發:
- 自製自用飼料戶變更申請書。
- 身分證影本2份蓋章。
- 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2份。
- 遺失要切結書(內容:遺失自製自用飼料戶登記證TC自飼證第OOOOO號聲明作廢負責人:OOO)
*聯絡人:04-22289111#56307,葉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