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附負責人身分證正反影本及填具申請書一式二份。
二、經營種苗種類請於適當項目上方格內打「V」記號;如為育種、種子繁殖、苗木繁殖及基因轉殖植物種子繁殖、苗木繁殖業者,應填具營業設備配置表一式二份。
三、如已申請公司登記應檢附公司登記相關資料影本一份。
四、辦理營利事業登記時,應依照營利事業登記之規定辦理。
五、營業地點為自有,請附建物所有權狀影本,若為租用,請附租借使用房屋證明或契約書。商號地點之房屋稅單影印本(最近ㄧ次)。
六、苗木繁殖業者申請種苗業登記時,應檢附苗圃土地所有權狀影本、租借使用土地證明或契約書、土地登記簿謄本(一個月內)。
七、文件審查後開立繳款書,應繳付種苗業登記證書費新台幣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