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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絕違法放生行為

臺中市政府於101年10月已訂定臺中市放生保育自治條例,民眾於本市辦理保育放生活動需依規定提出申請,申請人(單位)需擬具放生計畫書於預定辦理日之15日前向農業局提出申請許可,申請文件可至農業局網頁下載。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動物保育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09
  • 發布日期: 2021-09-0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農業局‧林務自然保育科
  • 點閱次數: 1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