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時間:113年11月15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11時。 二、活動地點:臺中市立大雅國民中學(臺中市大雅區大雅里學府路280號)
三、宣導內容:
1.地方稅基本概念、節稅方法及「地方稅網路申報」網站;提醒民眾如期繳納各項稅款,超商繳稅金額上限提高至3萬元,並鼓勵使用e化繳稅管道繳稅。
2.使用牌照稅繳款書112年7月1日起開放歸戶,可申請一次繳納所有車輛(每張以5筆車籍號碼為限);身心障礙免稅車輛課稅規定;使用逾期未完稅或報停等交通工具之處罰規定;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電動汽車及機車,延長免徵使用牌照稅至114年12月31日。
3.房屋稅條例新制(差別稅率2.0)自113年7月1日起施行,自住房屋條件增加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為簡化民眾申請自住作業,113年6月30日以前已核准之自住房屋,尚未設立戶籍者,應於114年3月24日前(原定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展延)設籍完竣,即可繼續享有自住用優惠稅率(1.2%)。若於113年7月1日以後才申請自住者,亦應於114年3月24日前設立戶籍並向房屋所在地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當期才可適用。另外,所有人或使用權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僅持有一間房屋」其「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並符合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及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情形時,則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優惠稅率(1%)課徵房屋稅。
4.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申請期限,並針對符合適用自住用稅率課徵案件,宣導民眾儘早申辦適用。
5.輔導民眾消費使用行動支付、發票存雲端,加強宣導雲端發票專屬獎並鼓勵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之領獎帳戶及載具歸戶設定功能。推廣利用社會福利團體捐贈碼捐贈雲端發票,幫助社會福利團體及機構。
6.本局設置納保官,受理稅捐爭議協調,確保納稅者權益。
7.受理稅務案件全面免附戶籍及地籍謄本、印鑑證明;受理民眾直撥退稅申請;櫃檯提供跨機關服務;不主動寄送繳納證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提供繳納證明申請及線上驗證服務。
8.檔案應用服務、全民國防、性別平等、廉政檢舉專線:0800-286586、訂閱本局電子報、YT頻道、加入臉書「中市稅輕鬆」及收聽「幸福找點稅」Podcast。
9.金融遺產查詢一站式服務,可洽國稅局及6都地方稅稽徵機關辦理。自111年1月1日起,申請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一併提供「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及「延期申報」服務。
10.修正稅捐稽徵法,建構合理租稅環境。本市針對有繳稅意願而無力一次繳納稅捐,符合適用對象者,得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
11. 鼓勵民眾將「財政部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LINE官方帳號(LINE ID:@local_tax) 加入好友,並訂閱本市資訊,或升級進階會員可直接登入「線上查繳」及「不動產服務」等功能服務。本局官方LINE智慧客服「中稅AI可比」介接全國地方稅智慧客服系統,提供更準確快速的稅務諮詢服務。
12. 112年起18歲就成年,房屋稅、地價稅及土地增值稅的適用。
13.鼓勵民眾使用「線上申辦MyData」完成申辦稅務案件,或運用「視訊發證補單」便捷服務。
14.税與人民息息相關,推廣「永續發展目標S D G s 」結合租稅宣導,以內化民眾對於永續發展SDG6,12,13及17之認識。
四、宣導方式:
1.設置稅務諮詢服務台,提供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等稅務諮詢服務;輔導申辦手機條碼、下載使用統一發票兌獎APP、設定領獎帳戶及載具歸戶。
2.加強宣導購物消費記得索取統一發票暨灌輸稅法常識,舉辦捐發票送愛心活動:凡正確回答稅務問題並捐贈113年9-11月雲端發票5張以上(或紙本發票正本10張以上),且每張發票實際付款金額需10元(含)以上,即可依設定兌換方式兌換宣導品(每人限兌4份;發票捐贈愈多,可兌換宣導品愈豐富),數量有限,兌完為止,募集發票將捐贈轄內社會福利團體。
3.推廣加入本局「中市‧稅輕鬆」Facebook粉絲專頁及訂閱電子報。
4.為響應環保,推廣雲端發票,現場初次申辦手機條碼成功並正確回答稅務問題即可獲得宣導品乙份,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