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108年02月07日17時40分,在梧棲漁港第一停車場內,購物完畢後發現車輛於停車格內遭不明車輛擦撞,於報案2分鐘後,漁港中隊警員張○祐與實務訓練生到達現場。
由於於肇事車輛已經駛離,張警員於測量事故現場後,立即調閱周遭監視器,礙於角度關係並無法照射到事故現場,張警員隨後抄登事故現場旁所有車輛號牌,並帶本人與年幼小孩、懷孕妻子前往隊部稍做休息。
返回隊部後,張警員與實務訓練生逐一詢問抄登車輛之車主,是否有目擊或拍攝到事故發生之情形,終於找到有目擊且願意提供行車紀錄器之車主到隊部協助還原肇事經過,調查過程中,副中隊長紀○志協助安撫年幼小孩及提供熱茶及餅乾,在繁雜的調查手續等待中提供溫暖,並適度調配警力讓調查時間大幅縮短,最後也聯繫肇事駛離車輛到場,完成整個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此次處理程序,漁港中隊讓民眾於過年遊玩民眾被感溫馨,並迅速處理完畢讓民眾安心返家,但於離開前得知,副中隊長紀○志與警員張○祐、實務訓練生因處理這件事故,耽擱了晚餐用餐時間,深感抱歉,希望能對就此次案件中員警提出表揚,讓認真員警更有動力。
字級
:::
現在位置
首頁
> 關於市府
> 市民感謝區
熱心為民服務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5-07
- 發布日期: 2019-05-07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