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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表揚統聯客運司機及業者服務規定問題

反映:陳情人02/16使用電動輪椅搭乘統聯客運公車,上午九點多搭乘59路公車(886-U5),由興大郵局至市立大里高中,司機王○毅主動協助陳情人輪椅上車,且下車時還提醒留意小心,認為其服務態度良好,建請予以表揚,但後續下午三點多搭乘23路公車(853-U5),由國光花市至市立大里高中,當時電動輪椅疑似電力不足無法上公車而請司機洪○佳協助,但司機卻以公司規定電動輪椅可不提供協助為由拒絕,欲了解其公司是否有此規定?另下午四點多搭乘3路公車(386-FZ),由市立大里高中至太平國小,因輪椅無法剛好在站牌處等候,因而錯過二班公車,陳情人上車時向司機莊○賢反映,司機服務態度良好提醒之前曾提供公司電話,下次可以提前打電話,讓公司聯絡司機留意候車乘客,建請予以表揚。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19-05-13
  • 發布日期: 2019-05-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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