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段徵收是自償性的土地開發事業,須先由政府對外融資取得開發經費,開發完成後因為公共設施開闢,都市環境改善,帶動整體區域發展,提升土地利用價值。透過土地標售或設定地上權所得來回收開發費用,如有盈餘則全數撥入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充實改善開發區各項建設;土地改良後也可以連帶增益地價稅、房屋稅收入,進而充裕市庫,使全體市民共享開發果實,創造市政良性循環。
本府針對「臺中市水湳機場原址北側、南側區段徵收」、「北屯捷運機廠區段徵收」及「臺中糖廠區段徵收」等案,所取得之配餘地全國首創制訂可建築用地處分計畫及財務回收計畫。
計畫中研析各區位可標售土地及部分設定地上權土地進行未來產業、坐落區位、標售時間點及查估市價等分析,並視市場供需滾動修正處分方式,精算總收入分析評估區段徵收開發收支出平衡。
如您有其他問題,可洽本府地政局區段徵收科,我們將竭誠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