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二、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本市神岡區公所公告欄。 三、公開展覽期間:自108年9月18日起30天。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108年10月3日下午2時30分假本市神岡區公所2樓第2會議室。 五、本案業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08年7月26日第96次會議審竣在案,依會議決議略以「本案應辦理再公展及說明會;再公開展覽期間如無任何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者,免再提會審議;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陳情意見,則應再提會討論。」 六、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及檢附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意見,據以彙整提報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