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設寵物骨灰灑葬區 臺灣生活型態改變及寵物飼養觀念提升,越來越多國人將寵物視為家人,期能設置寵物骨灰灑葬區。政府為順應此需求已在108年5月修法於非都市土地殯葬用地增設「寵物骨灰灑葬區」容許使用項目。使用面積不得超過2500平方公尺。應與殯葬設施有明顯區隔。經直轄市、縣(市)殯葬主管機關確認已無殯葬設施規劃設置及使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