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保護文化資產與古蹟不遺餘力,重視台中文化政策發展,對於有民眾於媒體投書,關心民間單位申請廢止市定古蹟瑞成堂一案,台中市政府文化局表示,該案由利害關係人提出申請,將交由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市府站在保護文資的立場下,相關程序均依法辦理,絕非要廢止古蹟,請勿以訛傳訛。
文化局表示,瑞成堂於100年9月29日經市府公告指定為古蹟,對於有民間單位提出「市定古蹟瑞成堂申請廢止案」,市府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古蹟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所定程序受理申請,已於今年1月17日辦理現勘及專案小組會議,並將於明(6)日提送文化資產審議會審議。
文化局強調,台中市政府及文資審議會相關程序均依法辦理,絕非要廢止該古蹟,請外界勿以訛傳訛。
(3/5*16)*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