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公聽會記錄記載「事由」、「日期」、「地點」、「主持人及記錄人之姓名」、「出席單位及人員之姓名」「出席之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姓名」、「興辦事業概況」、「事業計畫之公益性、必要性、適當與合理性及合法性」(含依社會性、經濟、文化及生態、永續發展、其他因素評估本興辦事業之公益性及必要性、「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包括言詞及書面意見),及對其意見之回應與處理情形、108年6月14日第一次公聽會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回覆與處理情形及108年7月29日第二次公聽會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回覆與處理情形」。
二、本公告及會議紀錄另張貼本府及本府建設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