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陳情人小孩與對方車輛發生擦撞,因當下未報警雙方就離開,後續遭對方要求賠償,在3/17晚上9點半左右有第二分局陳O元警員協助事後報案,並到現場勘查,且提供後續的協助,認為該員警服務態度良好,希望給予表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