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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可設置升壓站

水利用地設置水域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加壓站
水利用地設置水域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加壓站

依據內政部108年9月9日台內地字第1080264941號函示,水利用地配合水域型太陽光電發電設施,所設置之升壓站(設置於地面),既屬再生能源發電設施之必要附屬設施,得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6條附表1及非都市土地容許使用執行要點等相關規定,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使用。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宣導活動,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0-06
  • 發布日期: 2020-10-0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土地編定科
  • 點閱次數: 3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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