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 7/16 至臺中市神岡區公所辦理2-4歲育兒津貼申請,因本人當時有請育嬰假至 7/30 結束,陳先生告知要等育嬰假休完後才能申請,他先審視我帶去的資料,並請我於8月後再將這些他已確認的資料全數寄掛號至公所,他表示收到後會立即幫我申辦。8/3 我再致電神岡區公所詢問,2-4歲育兒津貼承辦人(是一位小姐),她的說明亦與陳先生一致,本人於 8/7 將申辦資料用掛號寄出,8/12 致電電神岡區公所與陳先生確認是否有收到本人的掛號信件,他說已收到並已經幫我申請2-4歲育兒津貼。在此,本人真心感謝神岡區公所承辦人及陳先生的協助,讓我不用再從外地奔波到區公所辦理,感謝這非常便民的措施。希望區公所能獎勵此二位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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