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 台中市大里地政事務所
個人於109.8.7(五)10:30前往 貴所 辦理所有權狀住址變更,一入門即有服務同仁親切、關心擬辦理何項業務?並指導協助抽牌及導引到服務台,承 王O蓮小姐 熟捻的業務,熱心、用心、親切、協助指導填寫申請單核對證件用印後,另到2樓10號窗口辦理,上到二樓10號窗口等待同時,7號窗口廖O傳先生,過來協助主動詢問親切遞上號碼牌等候,
10號林O婷小姐在櫃臺內走路飛快的傳送文件,深恐申請人等待時間過久,迅速的一一服務,很快輪到我的申請,經查詢電腦說明所有權地址是正確的,經我說明8月5日臨地申請鑑界,通知書是寄到以前舊地址,正當疑惑時,林O婷小姐當下親自帶領我到一樓6號窗口劉O忠先生協助解惑指導,原來重測後沒有到 貴所 換新的所有權狀,導致仍使用舊權狀地址通知鑑界....,始知真象源由,並非只要辦理住址變更,即會聯結同一身份證所有權狀自動變更,是不適用重測前的舊權狀。
在林O婷小姐提供最優質、親切、細心、敬業、專業的服務,真正解決我的課題,整個過程令人敬佩!
貴所 在所長帶領下,感受到同事間們,能和融氛圍,互相分享指導一起共同解決申請人的課題,展現出公部門最優質、專業服務團隊,印象深刻銘刻在心!特此致謝!謝謝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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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大里地政事務所 優質專業服務團隊 解決重測前,舊所有權狀地址變更。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1-13
- 發布日期: 2020-11-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 點閱次數: 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