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告期間:自110年4月27日起至110年5月27日止共計30日。
2、閱覽時間:公告期間上班日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例假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30分(例假日僅臺中市政府地政局開放閱覽)。
3、閱覽地點:南屯區公所、南區區公所、中興地政事務所、中山地政事務所暨臺中市政府地政局(1樓)(僅臺中市政府地政局設有專人服務)。
請土地所有權人於公告期間內駕臨上開處所閱覽有關圖冊,如對於土地分配結果有異議,應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向臺中市政府提出。(線上問卷網址:https://forms.gle/5QtBNb3vx65r6qGC6)
相關資訊請至臺中市政府地政局網站瀏覽
https://www.land.taichung.gov.tw/content/?parent_id=123366&type_id=123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