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於1/25(一)有到臺中市北屯區公所申辦業務,感謝賴○心小姐耐心的協助我辦理相關事宜,我很多都不清楚,但賴○心小姐很有耐心又很溫柔,謝謝她。此外,在辦理業務的時候,見一位阿姨在公所咆哮(後面就稱她民眾),有一位穿黑色背心的小姐(背心上寫視導:姚○梅)面對歇斯底里、沒禮貌又鬧很久的民眾,相當的有耐心。我只是想說,雖然那位民眾可能有迫切的需求,但這般為難公所人員實則很不適當,且認為公所人員理當為她做些什麼,應該為了她破例先撥款之類的,公所人員真的很辛苦。不知道那位歇斯底里的民眾後續又會搞什麼投訴或大鬧主管機關的行為,所以我想寫這篇,昨天那誇張的行徑很多人都有看到,也不算是背書啦!就想說陳述一下狀況,避免那位民眾透過向主管機關陳情,浪費更多社會資源。謝謝~
字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