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109-B127459(法制局/消費者保護官室),反映○○區○○路○段○○號○○咖啡,推出購買優惠方案,但店家標示不明確,店家實際是給優待券,且必須下次再消費才能使用,有標示不明的詐欺疑慮乙案。110/01/18陳情人來電表示此案承辦沈小姐,辦理案件非常用心,希望表揚,陳請相關單位協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