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第13期大慶市地重劃區,重劃後未受分配土地發給現金補償。訂於110年8月23日(星期一)至8月27日上午8時30分至下午4時20分,假本府地政局1樓(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58號)辦理現金補償發放作業。因應防疫考量將進行人流管制,請土地所有權人依排訂時段前來本局辦理,避免久候。
應攜帶文件如下:
(一)身分證正本(土地所有權人為公司者,攜帶公司變更登記表)。
(二)印章(土地所有權人為公司者,攜帶公司大小章)。
(三)土地所有權狀正本(遺失者另填具切結書)。
(四)指定匯入金融機構之存摺封面影本(選擇自行至臺灣土地銀行臺中分行換領支票者免附)。
(五)姓名有更改者而與土地登記資料不一致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六)委託他人辦理者,另應填具委託書,並攜委託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委託人為公司者,應附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委託人印鑑章及印鑑證明書正本(自收到本函日往前推算一年內有效)、受託人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依COVID-19疫情防疫規範指引,領取現金補償時請全程戴口罩、量測體溫、消毒雙手及配合實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