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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變更臺中市東勢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滯洪池用地)(配合新盛自辦市地重劃)(依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21次會議審議決議再公開展覽)案」自110年8月5日起公開展覽 30天

公聽會訊息
主旨 公告「變更臺中市東勢都市計畫細部計畫(部分住宅區為滯洪池用地)(配合新盛自辦市地重劃)(依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121次會議審議決議再公開展覽)案」自110年8月5日起公開展覽 30天
依據 一、 都市計畫法第19條、第23條及第28條。
二、 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3月26日第121次會議決議。
事由

公告事項:

一、 公告內容:計畫書、圖各1份。

二、 公告方式:

(一) 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及本市東勢區公所公告欄。

(二) 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 公開展覽期間:自110年8月5日起30天。

四、 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110年8月16日(星期一)上午10時假本市東勢區公所3樓會議室。

五、 本案業經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110年3月26日第121次會議審決,依會議決議:「變更計畫內容新增或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請依都市計畫法相關規定補辦公開展覽、說明會,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或與本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逕依程序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如提出異議且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以資適法。」。

六、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及檢附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表示意見,據以彙整提報臺中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會議日期 2021-08-16
張貼日 2021-08-11
時間 上午10時
地點 本市東勢區公所3樓會議室
會議記錄 東勢新盛再公展會議記錄(上網).pdf
會議記錄上傳日期 2021-08-26
辦理機關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都市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4-08-20
  • 發布日期: 2021-08-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 點閱次數: 5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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