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 公告圖說:計畫書、圖各1份。
二、 公告地點: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本市豐原區公所公告欄及本市石岡區公所公告欄。
三、 公開展覽期間:自110年8月12日起30天。
四、 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
(一) 110年9月9日上午9時30分、下午1時30分及同年月10日上午9時30分假本市石岡區公所前廣場舉行(地址:臺中市石岡區豐勢路1033號)。
(二) 110年9月10日下午2時整假本市豐原區公所前廣場舉行(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
五、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