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卡6 非都市土地範圍內每宗土地,應按照鄉鎮縣轄市區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編定各種使用地,並將結果公告及通知土地所有權人,作為實施土地使用管制的依據,對於非都市土地範圍內新登記土地或遺漏編定的土地,應依規定補辦編定,為了能夠有效利用土地,避開危險的環境敏感地區,並保護珍貴的資源,土地應先編定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