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太平區○○路○○號,之前側溝下陷,水會從高處往低處流,導致低處公車站前的道路經常積水,造成行經的用路人滑倒,或行經的車輛打滑,低處公車站前的道路,建設局已經處理完成,而高處因為是農路,水利局人員表示,市府的錢,不能用在私人土地上,所以需拆該地主的門,地主也簽同意書,同意作為公共空間,才能施工,於今天7/21地主從台北回來,看到公車前的大馬路,政府人員來施工,地主看到很高興,說這樣是在做功德,所以願意將上方的門拆除,讓民眾使用,並願意蓋同意書,當時除了在施工公車站前的施工人員有聽見,旁邊的許多人也有聽見,陳情人看到地主頭髮也白了,看開了,同意蓋同意書,願意拆除門,以上以上希望政府來做水溝,或擋土牆改善,將該案件交由水利局東汴里蔡先生處理,希望水利局的蔡先生,來做農路時,跟下面的建設局一樣來施工,因為我弟弟30幾歲就死掉了,我有許願我要救人,所以我現在做有機的農產品,給大家吃,我洪小姐很感謝你們1999的工作人員,就是有接這個案件的工作人員,○○路○○號水的問題,把我的意思轉給承辦知道,感謝你們,你們功德無量,因為你們也是做一件好事,陳請相關單位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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