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現況調查,現已為某種使用之土地,得依「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規定之編定原則,辦理用地編定。除農牧使用得依現況編定外,作業須知未規定部分,尚須考量下列情形:
(1)編定為甲、乙、丙種建築用地,有無違反「限制建地擴展執行辦法」及「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之規定?
(2)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有無違反當時「獎勵投資條例」及「工廠設立登記規則」等有關規定?
經現況調查,現已為某種使用之土地,得依「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規定之編定原則,辦理用地編定。除農牧使用得依現況編定外,作業須知未規定部分,尚須考量下列情形:
(1)編定為甲、乙、丙種建築用地,有無違反「限制建地擴展執行辦法」及「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之規定?
(2)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有無違反當時「獎勵投資條例」及「工廠設立登記規則」等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