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知名網路購物平台「生活市集」於網路開賣酒品,雖稱有建立線上購買審核機制,滿18歲註冊會員可透過其開發的網路身份識別系統,線上購買並將酒品送貨到府,此網路賣酒行為,已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酒之販賣或轉讓,不得以自動販賣機、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購買者或受讓者年齡等方式為之。」規定,相關主管機關業已開罰在案。
財政局提醒,現行法令規定,縱使業者有建立身分審查機制,仍不得透過網路賣酒,如經檢舉並查獲,將依違反菸酒管理法第30條第1項規定,開罰新臺幣1萬元至5萬元罰鍰。
聯絡人:財政局菸酒管理科 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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