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外界謬稱巨蛋遷址有圖利之嫌 ?
二、查核
(一)原巨蛋體育館選址,前市長胡志強時期已設定於14期文中小6用地,後於前市長林佳龍時期遷至11期松竹路、崇德路口的文教7用地,但該地段位於住宅區,腹地狹小、人口稠密,且交通壅塞問題難解。
(二)原定中央補助2億元興建北屯區國民運動中心,也因林前市長改變巨蛋計畫而遭註銷,致使北屯國運中心至今仍未動工。
(三)林前市長時期採BOT促參招標開發巨蛋,無廠商投標,也導致興建期程延宕。
三、結論
(一)盧市長上任後即刻啟動巨蛋計畫,順應民意將巨蛋選址回歸14期重劃區環中路一段、榮德路西南側用地,占地6.95公頃,投入總經費65億元,預計今年7月就可動工。
(二)巨蛋完工後可容納1萬5,500觀眾席以上,規劃符合國際標準的主場館、副場館、實驗小學、附屬事業,作為多項運動賽事、大型展演及藝文交流場域,絕不因外界惡意抹黑阻礙建設腳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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