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 公告內容:計畫書、圖各1份。
二、 公告方式:
(一) 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府都市發展局山城服務中心公告欄、本市豐原區公所公告欄及本市石岡區公所公告欄。
(二) 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 公開展覽期間:自111年4月29日起30天。
四、 公開說明會時間與地點:
(一) 111年5月20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假本市豐原區公所4-3會議室(地址:臺中市豐原區市政路2號)。
(二) 111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時假本市石岡區石岡里活動中心(地址:臺中市石岡區大勇街1-2號)。
五、 本案業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111年3月22日第1008次會議審決,依會議決議:「有關變更計畫內容經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後新增或超出原公開展覽範圍者,建請臺中市政府於委員會審議通過後,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補辦公開展覽及說明會,公開展覽期間無任何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或與本變更案無直接關係者,則報由內政部逕予核定,免再提會審議;如公開展覽期間公民或團體提出異議且與本變更案有直接關係者,則再提會討論,以資適法。」。
六、 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據以彙整提報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註:本次說明會採實體舉行,並因應COVID-19疫情,同步於本局fb粉絲專頁直播,任何公民或團體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意見提供至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