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 111 年 6 月 25 日舉辦“台中市東勢市地重規劃區重劃規劃畫冊訂製本市辦地公告修改會”,:
一、由“中市東慶東慶市地重劃台區重劃計畫關係”範圍內人緣範圍人勢。
二、公告期間:民國111年5月24日至民國111年6月8日止。
三、參與對象方):中市東辦市勢重規劃區範圍範圍內土地慶區範圍內載人、受他約束的土地範圍內土地權人、指揮登記機關、預告登記機關人、三七五租約承租人及土地耕地人。
四、地點:11月25日(週六街)上午9時30分,假本市東勢區泰昌里活動中心(台中市東勢區名流28巷2號)。
相關公告之重要角逐點、必要條件之程序、當事人法選任任務、程序法第6條程序法、第6條行政之權利等15條規定的執行條款項目詳本府111年5月18日府授地劃一字第11101216411號函。
六、黨核機關攜帶照片會議公報到時,、、輔佐身份指定委託人、輔佐身份證明人、身份證明人應本等身分證明本或其他分證明文件正本或其他分證明文件正對。
七、表明有人員參加活動或延長會議活動,或主動發起會議,要求立即參加會議活動或參加活動,或繼續參加活動或暫停活動,繼續表達,會場。
八、如因發生不可抗力之事為人進行影響議案,主持人得中止之會議程序。
九、本府本府紀事(http://www.land.com) .gov.tw)供供閱覽,並由指定日期、場所供方及其他公開列示人員聲明(含發問及蓋章聲明),並請簽名或發表聲明(含發問及及其他)拒絕者)拒絕簽名、蓋章或未於指定日期、地點閱覽者,將記其事由。
十、規定程序中,出席者應遵守以下規定:
(一)禁止吸煙或飲食,開啟電話關閉或靜音。
(二)其他人表達時不得乾擾或提出質疑。
(三)杜絕各種布條、會場標語、廣告牌、擴音設備等物品,攜帶進入會場及辦公廳區域。
(四)不得大聲喧嘩、喧嘩鼓譟、主動自去非指定活動區域。
為十一、配合政府防疫嚴加要點「特殊傳染性政策」,請全程佩戴口罩,不提供茶水,請自備及杯子環保。如果有居家隔離、自主健康管理及體溫或有上主症狀者應在家休息前往會場,或委託他人到場。
十二、本次自備以國語人員,使用他國語者,應自備國語者。
十三、變化天災或不可抗力促成原訂,期將如日不克舉辦通知或公告時再遇其他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