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名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於111年8月11日(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以掛號郵寄401020 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組員職務代理人」:
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各1份。
3、曾在學校部門服務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資訊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二)本中心將擇優另行通知參與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四)聯絡人:饒小姐;聯絡電話:04-22124885#213
二、資格條件:
(一)學歷要求:大學以上(具有「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或「修畢家庭教育專業課程」或「正在修習家庭教育專業課程」者尤佳),能獨立作業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
(二)科系要求:不拘
(三)駕照要求:不拘
(四)工作經驗:不拘
(五)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六)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三、工作項目:
(一)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
(二)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三)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
(四)僱用期限:自111年8月31日起至112年8月31日或僱用原因消滅止。
(五)工作內容:
1、綜理親職教育各項家庭教育活動之策劃與執行。
2、規劃辦理單親、隔代教養、原住民家庭教育活動。
3、終身學習白皮書計畫及終身學習推展委員會相關事宜。
4、國際家庭日相關活動。
5、協辦各項家庭教育相關活動、家庭教育宣導及業務相關法令修訂事宜。
6、配合本中心業務於假日辦理活動。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址: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401020 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