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臺灣地區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業由行政院主計總處編布完竣,該調查係以各直轄市及縣市為副母體,在每個副母體內採分層二段隨機抽樣方法抽出受訪戶,全國共抽樣1萬6,528戶,本市抽取樣本2,000戶進行實地訪查;各直轄市樣本數量均達1,500戶以上,且人口數及經濟規模與本市較為相當,故本通報除分析本市110年家庭所得收支數據變化,亦摘錄六都相關資料比較,詳述如下: 本市110年平均每戶所得收入130.5萬元,較109年增加1.5萬元或1.15%;所得來源中以受僱人員報酬68.4萬元為最多,占52.43%;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108.5萬元,較109年增加2,000元或0.21%;平均每人可支配所得37.2萬元,較109年增加9,000元或2.61%。完整內容請參閱附件。
字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