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推動露營場合法化,保障消費者安全與權益,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昨(26)日於和平區辦理首場露營場輔導申請說明會,除了邀請全市露營場經營夥伴參與,市府各相關主管單位也出席說明,相關法規及申請流程,藉由提問及交流討論,輔導露營場業者申請合法化登記,業者及民眾參與熱烈。
觀旅局長陳美秀指出,近年露營風潮興盛,為健全露營場設置及管理,保障從事露營活動者權益,去年7月20日內政部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及交通部發布「露營場管理要點」,放寛1公頃以下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有條件設置露營設施,明訂土石流潛勢溪流等19種環境敏感地區,不得設置露營場,並規範露營場申請作業程序;另位於農牧用地及林業用地的露營場分2階段申請,第1階段取得土地使用許可證明後,再依使用計畫內容申請相關執照,設置露營設施,完成取得證明文件後,辦理第2階段露營場設置登記。
陳局長說明,台中市列管的露營場有121家,近8成位於農牧及林業用地,分布行政區以和平區最多,因露營場設置申請涉及土地使用、水土保持、建築管理及環境保護等法令,為讓露營場經營業者了解相關法規及申請流程,市府已成立輔導諮詢團隊,除今日在和平區辦理首場說明會外,另也將於6月5日於市府陽明市政大樓辦理第2場次說明會,透過輔導團隊逐家訪視列管露營場,提供相關法令及申請作業疑義諮詢。
此外,同時設立諮詢專線及通訊軟體平台,7月起每周1次在市府陽明市政大樓觀旅局,設置專人諮詢櫃台,提供業者洽詢申請流程管道,諮詢專線04-27080065陳先生及04-22289111分機58223賴先生,加速露營場業者申請取得合法登記。
觀旅局表示,歡迎未參加今日第一場次的露營場業者及有意願經營露營場的民眾,可參加6月5日在市府陽明市政大樓的第2場次說明會(台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4樓4-1會議室);露營場輔導申請說明會及相關詳情,可至觀旅局官網( https://www.tourism.taichung.gov.tw/2336232/Lpsimplelist )查詢。(5/27*6)* 觀光旅遊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 張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