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廳吃壞肚子怎辦?」、「網購商品均有7日猶豫期嗎?」為讓市民瞭解消費者權益,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與文化局邀請前台北地方法院法官鄭麗燕,於今年7月29日下午2至5時,在港區藝術文化中心3樓國際會議廳講談消費者保護法,歡迎市民朋友踴躍報名。
市府法制局消費者服務中心表示,市民每日食衣住行育樂都與消保法有關,且因應科技網路發達,衍生各類五花八門的新型態消費行為,導致消費申訴案件增加,近3年申訴案年平均近8000件。
為加強台中市消費者與企業經營者的消保知識、減少消費爭議,特別邀請有「媽媽法官」美譽的鄭麗燕老師擔任這次課程講師,鄭老師從事司法工作30年,法學功力深厚且實務經驗豐富,著有「法官開講-生活法律信箱」一書,擅長以淺顯易懂的語言讓聽眾理解法律規定,歡迎報名一起了解消保法。
課程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7月21日或額滿為止,請至網站 https://forms.gle/xThVneZng7BETP9P7 報名,或於上班時間電話報名(04-22289111分機23812陳先生)。詳細資訊也可上台中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園地網站 https://bit.ly/43d35R2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臉書 https://bit.ly/3O315WY 查詢,預先報名成功並全程上課者,課後還能獲得禮品1份。(7/7*13)*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陳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