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及台中市政府教育局共同舉辦的「112年度台中地區高中以下教師法律研習營」,昨(10)日在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舉行,由台中市的高中、國中、國小教師報名參與,此次研習營主要用意是宣揚司法新制與法治教育,並希望為台灣的國民法治教育奠下基石。
市府法制局表示,這次研習營提供豐富多元的課程,涵蓋少年輔導管教、兒童權利公約與校園人權實踐案例與宣導,以及生活中常見法律問題介紹等。活動齊聚50位熱愛教育的教師們一起聆聽台中高分院法官們的精彩演講,透過具體案例的分享,深入瞭解法律和教育之間的交會點,進一步提升法治教育上的專業能力。在課程結束後的座談會,提供參與者進一步交流和提問的機會,讓這場座談會成為教師們分享教學心得、互相啟發的平台,共同思考如何在校園中推動法治教育,促進學生的法律意識和公民素養。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教師法律研習營已邁入第六年,市府一直以來致力於推廣法治教育並宣揚司法新制,也深知法治教育對培養學生的法律意識、倫理觀和公民素養的重要性,期待與會的教師們能充分利用這次研習營的機會,與講師及其他教師深入交流,學習最新的法律知識和教學方法,並將這些知識與經驗帶回教學現場,影響和啟發更多學生。(7/11*13)*法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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