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光電先行!年減碳37萬公噸 台中市邁向淨零

年減碳37萬公噸  臺中市邁向淨零 光電先行
年減碳37萬公噸 臺中市邁向淨零 光電先行

為加速達成台中市太陽光電2030年1百萬瓩(GW)目標,市府積極推動屋頂型太陽光電設置,不僅於去(111)年提早完成光電四倍增目標,各區建置量不斷成長,也顯示綠能源已成為台中產業未來發展重要趨勢。其中,台中太陽光電裝置每年減少37萬公噸碳排放,等同2,600座中央公園,推動成果良好,市府將持續攜手產業共推綠能轉型,邁向2050淨零碳排。

經發局長張峯源說明,依台電公司統計,台中市今年5月太陽光電裝置容量達598千瓩(MW),裝置容量已逾1部中火燃煤機組550千瓩(MW),每年所發綠電相當於減少37萬公噸碳排放,等同2,600座中央公園的年吸碳量,市府將持續鼓勵公、私部門建置,不僅可享受綠電經濟效益,更順應全球淨零趨勢。

張局長表示,市長盧秀燕相當重視空氣改善及淨零碳排,積極發展再生能源,其中太陽光電方面,為降低對環境衝擊,主要以設置在既有建物上的屋頂型太陽光電為推動主力,積極透過市管案場建置光電、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用電大戶列管履行義務容量、特定工廠輔導及光電補助等政策,加速2030年達太陽光電1百萬瓩(GW)的目標。

經發局說明,全球碳排放量約40%自建築部門,建築轉型刻不容緩,目前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法通過,增訂符合一定條件的新建、增建或改建建築物,應於屋頂設置一定裝置容量太陽光電發電設備,未來屋頂太陽光電將成為新建物「標準配備」,因此,市府更進一步積極將「台中市發展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修訂為「台中市永續淨零自治條例」,其中草案研擬增訂「要求新闢產業園區之廠房建物屋頂應設置屋頂水平投影面積百分之五十以上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及「既存違章建築未依規定拆除或整理前,得於屋頂、露台設置再生能源發電系統」,以提高台中市太陽光電發電設備設置量。

經發局補充,再生能源與淨零碳排為市府政策推動的重點目標,市府將持續努力推動,攜手企業積極參與逐步落實ESG,打造台中成為綠能宜居、永續淨零的幸福城市。(7/12*11)*經濟發展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楊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1431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經濟發展
  • 發布日期: 2023-07-12
  • 點閱次數: 1623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