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北區五權路中央市場攤鋪位收回作業自110年11月開始受理申請,原共有250席攤鋪位,截至今年7月,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已完成103席攤鋪位繳回程序,核發補助費4,244萬2,765元,使用人繳回比例達41.2%,今(28)日至收回期限不到一年,經發局加速辦理審查及補助費核發作業,以鼓勵使用人儘早於期限前完成搬遷。
經發局說明,依據「台中市改建公有零售市場補助費安置費發給辦理」規定,已籌編預算共1億646萬4,000元,為體恤使用人於疫情期間歷經許多經營困境,收回期限已延長至行政契約屆滿日113年6月30日止,使用人如有營業需求,可申請安置至其他公有零售市場空攤鋪位繼續使用,放棄安置者可依規申請自行搬遷補助費40萬元及設備補助費(依每月使用費15倍計算)。
經發局表示,中央市場管理室已成立統一窗口,供使用人就地洽詢補助費申領程序,另扶助救濟部分,管理室也主動協助弱勢使用人聯繫相關單位,未來全數收回後,將移由財政局規劃開發,規劃興建社會住宅,並提供在地所需的公園及停車場等公共設施。(7/28*11)*經濟發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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