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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實務、教育相結合! 中市法制局和興大法律專業學院續簽MOU

中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與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院長陳信安教授共同簽署MOU
中市府法制局長李善植與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院長陳信安教授共同簽署MOU

台中市政府法制局致力結合法學實務與法學教育,今(3)日與中興大學法律專業學院續簽合作協議備忘錄(MOU),此次合作已邁向第3年,同學們反應熱烈,每年報名修此課程學員均滿額,期透過實習課程,持續共同促進法制教育與實踐,培育優秀法律人才。

法制局說明,此實習課程延續過去2年MOU架構,著重雙向溝通的法學交流,法制局將安排具實務經驗的法制局同仁進入校園,與興大法律學系學子進行地方自治、消費者保護、調解案例、訴願講堂等法律教育研討,並將協助興大學生至公部門觀摩實習,透過分組與實作,提高學習體驗。

法制局進一步說明,課程內容如法規會見習、訴願大會觀摩與國家賠償案例解析、區公所調解實務參訪、法律諮詢處服務見習、採購申訴審議及履約爭議調解會議實務演練、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旁聽、消費問題實務案例分組研討與消保官實務分享等,協助中興大學法律學系學生,瞭解並熟悉法制局的實務運作。

法制局長李善植表示,過去2年MOU執行成果極佳,故今年持續辦理,期待此合作模式持續優化,讓法制局與中興大學成為中台灣法學實務暨學術交流的推手,為法律教育注入新的活力,提供學生更多實踐機會和學習資源,除提升同學法律專業素養外,未來更將裨益於社會大眾。(8/3*16)*法制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法制局 林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2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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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法律權益
  • 發布日期: 2023-08-03
  • 點閱次數: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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