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清理除黑金、防杜一線勢力、深偽職影音介入選舉,建立優質選舉環境,112年6月9日修改公佈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將適用於第十六屆總統副總統及第十一屆立法委員選舉,內容詳參中央選舉委員會網站「112年選罷法修法專區」(https://web.cec.gov.tw/amendment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