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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工廠事故 中市府籲事業單位應落實職安法令

事業單位應於事前對勞工作業場所使用的物質進行危害特性風險辨識及評估。
事業單位應於事前對勞工作業場所使用的物質進行危害特性風險辨識及評估。

近日南部工廠發生嚴重火災爆炸案件,不僅造成工作者及消防員等百餘人傷亡,事業單位廠房更付之一炬,影響範圍甚廣。為預防工廠火災爆炸災害,台中市政府勞工局已對轄內新設工廠及重點產業實施火災爆炸專案檢查計325場次,並辦理2場次火災爆炸預防及應變安全衛生宣導會,逾百家事業單位共同參與,結合檢查、宣導及輔導策略,督促雇主落實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提升工作場所安全性。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工廠火災爆炸案件無論在國內外皆有耳聞,一旦發生,往往造成巨大傷亡;對此,雇主使勞工使用具火災爆炸危害特性的物質從事作業前,應分析評估其危害及反應特性,並針對所使用物質的危險性,採取預防必要措施,同時需使勞工知悉現場危害物的相關資訊及接受相關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從而注意自身安全及警惕周遭環境,避免因一時疏忽而造成不可挽回的災害發生。

勞工局提醒,為維護勞工作業安全,雇主應使勞工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包含消防演練、防火宣導及緊急應變等課程,如授課對象為外國籍移工時,則需以其母語實施,採用多國語言教材,以消除語言隔閡,使所有勞工都接獲正確完整資訊,確保工廠運作安全,避免人員傷亡或財務損失。

勞工局呼籲,掌握風險才能預防風險,事業單位對於易引起火災及爆炸危險的場所,應於事前對勞工作業場所使用的物質進行危害特性風險辨識及評估,並妥善採取控制風險的措施,同時也要加強平時人員火災預防及緊急應變疏散演練,隨時保持安全通道暢通,以確保意外發生時,能達到實際防護成效。如事業單位需提供協助指導或輔導改善者,可逕洽台中市勞動檢查處,電話04-22289111分機36600。(10/8*7)*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勞動檢查處 張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6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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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生活安全,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23-10-08
  • 點閱次數: 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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