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議名稱:臺中市第3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2年第7次會議
- 時間:112年11月6日(星期一)下午2時整
- 地點: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惠中樓9樓901會議室(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
- 注意事項:
- 本府召開各類文化資產審議會(以下簡稱審議會)時,審議案件所屬當地居民、各級民意代表及相關團體,得依「臺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要點」規定申請旁聽。
- 申請旁聽者,應填具申請書敘明申請人姓名、聯絡電話、地址、申請旁聽之案名等資料,並於審議會開始前10月31日以書面或傳真提出申請。逾期提出申請者,本府得不受理。
- 本次審議會議預計於112年11月6日(星期一)召開,欲申請旁聽者請於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下午5時以前將申請書送達臺中市文化資產處(403420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或傳真至04-22291875(傳真後,請務必電話確認是否收到傳真,聯絡電話:04-22290280#616)。經本府准許旁聽者,將於審議會開始前一天通知申請人。
- 其餘注意事項請參閱「臺中市文化資產審議會旁聽要點」。
- 因開會地點緊鄰辦公場所,請降低音量,如有任何需要,請洽會議工作人員。
- 旁聽人員應遵守下列事項:
- 依審議會工作人員引導簽名、入座,並佩帶旁聽證。
- 禁止攜帶標語、海報、布條、旗幟、棍棒、器械、廣播設備、麥克風或其他危險物品。
- 不得大聲喧鬧、鼓譟或其他干擾審議會進行之行為。
- 不得於會場拍照、攝影、錄影或錄音。但經全體出席委員同意者,不在此限。
- 審議會進行委員討論前,旁聽人員均應離開會場。
- 臺中市第3屆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112年第7次會議案名
序號 |
案名 |
一、 |
審議案:西區歷史建築「四維街日式招待所」變更公告案 |
二、 |
報告案一:外埔區「鐵砧山腳許厝」指定範圍案 |
三、 |
報告案二:和平區「環山耶穌苦難堂及泰雅民俗文物館(環山部落詹秀美住宅)先期調查研究評估計畫」案 |
四、 |
報告案三:112年1月1日至112年9月30日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5條規定辦理文化資產價值評估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