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推動「施用毒品者就業服務計畫」,透過就服員開發友善企業提供職缺、提供就業諮詢、陪同面試等,協助藥癮更生人重拾就業自信心,經推介就業,雇主每月最高可領取1萬2,000元僱用獎助,最長12個月;而勞工最高亦可領取總計6萬6,000元的就業獎勵金,今年度已服務146人、開發154個友善職缺,協助77人順利就業。
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藥癮者或更生人即使改過自新,出獄後求職過程仍較其他人困難,更需企業雇主多加包容並給予就業機會。勞工局為協助藥癮者就業,自109年起透過專責就服員擔任單一窗口,受理監獄、民間團體等機關團體轉介個案及提供一案到底服務,如就業諮詢、職缺媒合、陪同面試等,並運用履歷健診、求職面試技巧指導等服務及各項獎補助專案,協助個案順利就業。
曾因毒品案件入監服刑多年的阿輝(化名)表示,剛出監時雖積極找工作,但因身分關係及身體健康因素屢屢碰壁,幸好經財團法人台灣更生保護會台中分會轉介至台中市就業服務處,透過就業服務員依求職需求,媒合推介至運輸公司擔任送貨人員並協助申請就業獎勵金每月5,000元,阿輝自今年3月上工迄今已穩定就業6個月,阿輝表示,感謝所有幫助他的人願意和他一起,並在工作中找回信心與人生價值。
台中市就業服務處表示,有投保就業保險的民營企業、團體、私立學校皆可參加此計畫,只要僱用求職者滿10日即符合獎助資格;受僱勞工滿1個月即可領取就業獎勵,最長12個月最高可領取6萬6,000元就業獎勵金。想要重返職場的藥癮更生人或民眾,可向台中市各就業服務站台諮詢,也歡迎友善廠商一起加入求才行列,相關資訊請至台中市就業服務處官網(https://www.eso.taichung.gov.tw/)查詢或撥打台中市就業服務處04-22289111轉36200,我們竭誠為您服務。(11/6*10)*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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