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農業局日前接獲1999通報有梅花鹿在馬路上遊盪,由委外廠商到場處理,後續農業局要求委外廠商說明案情,但廠商前後說法不一,恐涉及隱匿情事。對此,農業局表示,針對廠商處理流程不當,已違反合約規定,市府除與廠商解除契約並依法開罰,也已移送地檢署偵辦釐清真相。
農業局指出,經廠商回報,梅花鹿先受野狗攻擊,傷勢嚴重緊迫,後因捕捉過程中滑倒,造成生命徵兆微弱,廠商以鹿隻死亡通報1999結案。後續農業局約談當事人,要求提供梅花鹿去向,廠商改稱捕捉人員於載運路途中發現鹿甦醒後就近野放,鹿隻去向不明,但農業局依據訪談紀錄所述的鹿隻載運路線、路段名稱及時間,調閱相關路段監視器畫面,並未出現貨車出沒影像。
農業局說明,此次通報案的委外廠商處理流程不當,違反合約規定,農業局將與廠商解除契約,依照勞務合約規定處以罰款,並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將相關卷證移送地檢署偵辦。
同時,為提升及強化農業局無主經濟動物捕捉、救援及收容工作,農業局將研擬後續合約規範及相關精進作為,讓日後類似事件處理及辦理方式更完善。(11/14*12)*農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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