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企業工會,110年原團體協約效期屆滿後,經多次協商,於今年12月4日重新簽訂團體協約,除原有協約內容外,更計3項協約內容優於前版,如針對女性工會會員給予產前檢查假由6日增加至8日、公司生產性工作的夜點費均列入平均工資、提高公司稅前盈餘提撥的績效獎金比例調高至30%等,盼透過協約兼顧員工權益及公司營運發展,共同打造友善工作職場。
台中市政府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是台灣航太產業龍頭,肩負我國國機國造等國防政策重責大任,多年來扎根台中市積極發展航空產業,為台中創造無限商機及就業機會,其企業工會更是勞工局的好夥伴。為協助勞資協商,勞工局提供相關法令釋疑,協助輔導企業工會與公司間建立良好溝通機制,今年12月見證雙方順利完成簽約,別具意義,也為勞資雙方樹立良好的互動典範,也盼帶動轄內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營造和諧勞資關係,創造勞資雙贏環境。
張局長強調,事業單位勞動條件須符合勞動法令規定,但優於勞動法令的相關事項,可經由勞資協商約定,勞工如需爭取較優勞動條件,可透過工會集體向雇主進行團體協商,進而也促進工會組織團結,凝聚會員向心力;另一方面,雇主也可要求勞工工作產能增加、提升工作效率。透過協商過程,也可避免勞工發動罷工或其他勞資爭議行為,展現企業形象、穩定勞資關係。
另外,配合勞動部修正「勞動部獎勵工會簽訂團體協約實施要點」,擴大「協助及輔導工會完成簽訂團體協約之工會或工會聯合組織」獎勵對象,勞工局將持續整合台中市工會、工會聯合組織的各項資源,協助事業單位與勞工團體進行團體協約協商,以利勞資雙方了解團體協約所須程序及效益,鼓勵勞工有機會參與公司決策,強化事業單位與工會的永續發展,詳細實施要點請上勞動部網站(https://www.mol.gov.tw/1607/28162/28296/28314/28334/nodelist?mediaDL=true)查詢。
12月4日舉辦團體協約簽約儀式,在勞動部長許銘春、經濟部主任秘書楊志清、市府勞工局主任秘書賴緣如、高雄市勞工局主任秘書皮忠謀等代表共同見證,由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胡開宏、企業工會理事長蕭木來、岡山廠企業工會理事長張國璋共同簽訂完成,攜手開創嶄新和諧新關係;現場也邀請台灣省電工器材業產業工會聯合會理事長吳文魁、中鋼公司企業工會理事長陳春生、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長林順基等工會代表共襄盛舉。(12/9*8)*勞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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