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落實客家基本法保障客家族群權益,依據「國家客家發展計畫」,擬定為期4年的「台中市政府客家發展計畫」,促進所屬各機關在各項業務推動範疇內,能夠兼具客家政策思維、確保台中客家語言文化永續發展。市長盧秀燕昨(21)日主持客家事務推動會報,開場便以嘹亮的客語問候「大家好」,展現出市府重視客家文化的活力。
盧市長表示,台中市客家族群佔總人口約17.5%、人數約為49萬3千人,客家政策的推動與執行為市政推動非常重要的一環,有賴市府各機關環環相扣,在各自既有的業務推動範圍內疊加,才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成果。台中是一個多元文化共榮的國際城市,各種文化的不同樣貌與均衡保存是形塑台中成為幸福宜居城市的首要因素,請市府團隊共同努力,一起推動文化多元及客語傳承政策。
市府客委會主委江俊龍指出,台中市的客家人口聚集分布於山城地區,包括豐原、石岡、新社、東勢及和平等五區,然山城地區以外仍有為數可觀的客家族群分布,因此該政策的推動不僅在範圍上涵蓋全市,在政策層面上,如客家文化、語言、教育、客庄經濟以及藝文多樣性等面向,「客家」應佔有適當比例。江主委說,「台中市政府客家發展計畫」配合客家委員會政策執行與推動,其中的重要措施有賴各機關才得以執行並達成,促使台中市的客家事務更為全面及完整。
昨日會議,包含盧市長、市府客委會,教育局、觀光旅遊局、文化局、經濟發展局、農業局、地政局、都市發展局、新聞局、法制局、衛生局、社會局、民政局、人事處、公務人力訓練中心及東勢、石岡、新社、豐原與和平區公所等20個機關出席,另邀請國立陽明交通大學客家學院教授羅烈師與從事客庄創生領域的蔡柏全老師擔任專家學者,齊心協力推動台中市的客家事務。(12/22*12)*客委會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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