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特教生獲得更優質的教育及照顧,台中市政府自今年起調高特教學校66名依勞動基準法進用的月薪制特教助理員薪資,再比照軍公教人員調薪4%,調整後月薪由2萬8,534元提高至3萬1,024元,增幅達8.7%。
教育局指出,目前台中市有3所市立特殊教育學校,包括啟聰、啟明及台中特教學校;為協助並照顧身障的孩子,特教學校依勞動基準法進用專任月薪制的特教助理人員,協助身障學生大小便清洗、餵食、盥洗、訓練及學習等,工作十分辛苦。
教育局表示,為了讓特教助理人員的薪資報酬能夠符合工作辛勞程度,今年1月起月薪由2萬8,534元提升至3萬1,024元,希望有助於人員留才久用,讓特教生持續獲得良好的照顧及支持服務,快樂學習、成長。
教育局說明,特教學校特教助理人員協助重度極重度學生學校生活及學習,需經長期培訓和工作經驗的累積,才能提供身障學生必要及即時的服務,調高薪資有利於留住人才,讓特教生能持續獲得更好的照顧及支持服務。(1/1*10)*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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