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環保團體和媒體關心台灣電力公司規劃台中火力發電廠興建2座室內煤倉,針對相關建築許可問題,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指出,因台電未在建照有效期限內完工,市府正依規全力輔導協助重新請照和復工,以利降低露天煤場空污影響。
都發局說明,台電中火煤倉案於108年申報開工,110年發生公安事故、111年復工,不過未在建造執照期限111年11月22日以前完工,依規須申請補照。不過台電並未立刻申請補照,而是向市府提出行政訴願、行政訴訟,致此案又延宕將近一年。
都發局表示,經市府與台電溝通協調,台電終於在112年12月12日再次向都發局申請補辦建造執照,此案於12月13日完成審查,不過仍有部分書件不符於12月15日要求須補正,台電尚在補正中。
都發局長李正偉指出,有關此案後續執照補照,正依規全力輔導協助其重新請照,併請台電應速請其委辦建築師完成書件補正、執照無效後先行動工部份之罰鍰繳交,以及結構安全鑑定等事項,以利市府儘速重新核准其建築許可補照和復工等法定程序。
李局長另表示,台電中火煤倉有助於降低露天煤場空污影響,市府對此也特組成經發局、環保局和都發局等跨局處專案小組,依規全力協助與輔導,並期待台電對整體煤倉的規劃,除煤倉可依規速復工外,所有生煤也可不再露天堆放。請台電儘速完成所有煤倉的規劃興建,並減少火力發電廠煙囪數,讓台中市與中台灣可以在能源政策、環保和市民健康中,找到環保藍天及永續發展的最佳模式。
環保局補充,將持續要求台電公司應加強現場污染防制措施,並依據相關環保法規加強查核,避免因工程進度影響空氣品質。(3/18*1)*跨局處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