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因預付型交易消費型態下,企業經營者與第三方以貸款或債權讓與方式合作,卻以輕鬆分期付款為話術,使消費者常在資訊不明狀況下簽署契約,且企業經營者倒閉而無法繼續提供商品或服務時,消費者仍被第三方催討價金餘額,嚴重損及消費者權益。另對於違反法規且消費案件爭議顯著增加,又未妥適處理之企業經營者,加強資訊揭露,及企業經營者應依消費者保護法公告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事項規定,確實辦理履約保障,與辦理消費者保護業務有跨機關共同協力之必要等情,爰依實務運作需求,及參照行政院發布之消費申訴案件處理要點,修正相關條文,並辦理公聽會廣納各方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