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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補助216萬! 中市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補助即日起開放受理

110年申請案件無障礙改善成果
110年申請案件無障礙改善成果

台中市政府為鼓勵集合住宅針對改善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昇降設備增設無障礙設施,將提供最高總工程經費45%的補助。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有關台中市原有住宅無障礙設施改善補助,即日起至8月31日止受理申請,歡迎有意願的社區踴躍提出申請。

住宅處表示,凡建築物於101年12月30日住宅法實施前,領有建築物使用證明文件,或實施建築管理前已建造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核准用途為集合住宅或住商混合,且供住宅使用比例達1/2以上,即可申請包括集合住宅共用部份的室外通路、避難層坡道及扶手、出入口、室內通路走廊及昇降設備(新建或修繕)等費用補助。

每案補助比例以總工程經費45%為上限,原則以申請套裝補助,改善設施並需符合內政部頒訂的「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審查合格者可獲36萬元至216萬元的補助。

住宅處進一步表示,針對有意改善無障礙設施及新設置無障礙昇降設備,但尚未擬申請計畫的5層樓以下公寓大廈,可依需求申請或由住宅處視情況派員至現場進行可行性評估,並在社區辦理宣導說明,提供輔導申請補助等服務,最多能有60個社區受惠。

歡迎符合補助資格的社區踴躍申請,相關資訊請參考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網站(https://thd.taichung.gov.tw/)或至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公寓大廈管理科(地址:台中市西屯區文心路二段588號)洽詢,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69512。

聯絡人: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 洪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 分機6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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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便民服務,生活資訊
  • 發布日期: 2024-03-25
  • 點閱次數: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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