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65歲以上長者,由現居未盡完善的居住環境,換居到友善的社會住宅,台中市政府推出「長者換居社會住宅隨到隨辦專案」,即日起開放受理申請,只要申請人及配偶的戶籍內直系親屬在台中市僅持有1户無電梯的住宅,且該住宅符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規定,即可由市府委託的包租代管業者包租,並按以屋換屋的方式,入住社會住宅。
市府住宅發展工程處表示,社會住宅引入日照、輔具、托嬰等社福設施,並設置「社區好站」,招募社福單位進駐提供住民支持與培力、辦理友善社區與鄰里的交流活動,對於年長者的居住生活十分友善,入住社宅租金也能享有優惠折扣,且租賃契約1次簽訂3年,3年期滿後經資格審查符合,得再續租,合計租期最長可達12年,能實在地協助長輩,提供無礙且穩定的居住環境。
此外,長者在台中市持有的合法房屋,經市府委託業者現勘評定符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屋況及租屋安全檢核表」規定項目後,即可由市府委託的包租代管業者包租後再轉租給一定所得以下個人或家庭,但包租期間應與長者入住社宅期間相等。
住宅處進一步表示,長者現持有的住宅參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能享有許多優惠,包括免費的租屋管理、比照自用住宅稅率課徵的房屋稅與地價稅、每月1萬5千元的所得稅扣除額、每年1萬元房屋修繕補助、居家安全包險費用補助,協助長者輕鬆當房東,原房屋出租給一定所得以下,爬樓梯比較不吃力的個人或家庭,也能再造住宅價值。
住宅處說明,這項專案結合「台中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4期計畫」及台中市社會住宅隨到隨辦2項方案能量,能讓長輩從原本未盡完善、不友善生活的居住環境,換居到強調友善生活服務系統的社會住宅,在高齡化社會趨勢中,由公部門率先示範推動友善高齡的居住政策,市府歡迎長者多加利用,積極改善現存障礙的居住環境。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住宅發展工程處 劉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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