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目前列管的高層建築物合計618棟,因應高樓林立,台中市政府消防局除推動高層建築住戶安全宣導、落實推動消防合格申報,也持續添購雲梯車,強化高樓救災戰力,確保台中市高樓層集合住宅公共安全。市長盧秀燕今(9)日主持市政會議表示,市府除加強高樓層建築物火警預防措施,也將跨局處加強宣導各項防災避難資訊,守護市民居家安全。
「有備無患!」盧市長指出,火災發生原因有千百種,雖然絕大部分火災透過專業消防局同仁搶救,但是在火災發生之時,民眾如何自保逃難也很重要。她強調,市民朋友一定要熟悉相關防災避難知識,包括火場逃生原則為「往下逃生」,應往相對安全空間「關門避難」但不要躲到浴室等,盼消防局將相關防災避難資訊統合,透過各局處管道廣為宣傳,輔導教育市民熟悉到內化為本能反應,在重大災難來臨之時,有自行避難逃生的能力。
消防局長孫福佑今日在市政會議以「韌性防災,安居台中」為題進行專案報告,孫局長指出,統計至113年6月底,台中市列管的高層建築物合計618棟(50公尺以上或16層以上建築物),其中集合住宅有511棟。近5年建築物火災共計3,184件,建築物火災類別以獨立住宅1563件(49%)最多,集合住宅748件(23%)居次,因此住宅類(獨立住宅+集合住宅)就佔建築物類火災7成以上。
孫局長表示,為確保台中市高層集合式住宅公共安全,消防局透過社區、居家訪視,進行高層建築住戶安全宣導,讓市民了解高層建築避難逃生、用火用電等安全觀念,包括火場逃生原則為「往下逃生」,至樓梯間未見煙霧,才可繼續往下往外逃生;平時應規劃2個方向逃生路線,當主要逃生出口無法往下往外逃生時,請尋找第二逃生出口往下往外逃生,若第二逃生出口也受阻礙,則改往相對安全空間「關門避難」,等待消防人員救援。
孫局長強調,高層建築物火警搶救不易,仍須依賴建築物本身設置的設備,將災害降到最低,並能有效提供消防人員搶救之用。為確保相關消防設備正常運作,高層建築物每年應定期委託消防專業機構進行場所消防設備檢修並完成申報,消防局針對未合格申報者,優先派員前往複查,維持高層建築物消防設備的正常堪用。
此外,消防局也添購雲梯車強化高樓救災戰力,台中市雲梯車現有24輛,其中50公尺雲梯車計有5輛。消防局於111及112年陸續採購3輛雲梯車(50公尺1輛及30公尺2輛),皆已交⾞並投入第⼀線救災⼯作;今年度採購35輛消防車輛,採購預算自109年8,250萬元,提升至今年3億1,049萬元(中央全額補助1億8,000萬元),充實台中市救災戰力裝備。
孫局長也提到,因應近年各車廠接連開發電動車,各大樓也陸續安裝充電樁,提升第⼀線消防同仁有關電動車火災風險及搶救作為的專業知能漸趨重要。為此,消防局邀請各品牌電動車廠商辦理實車展示及教育訓練,深入瞭解電動車運作原理及執行搶救作業時應注意事項;112年至今,消防局累計辦理逾40場次電動車搶救演練,參與人數超過700人,演練地點包含台中市重要地標如市府辦公大樓、國家歌劇院等場所。
都發局長李正偉補充報告,鑑於新竹市「晴空匯」住宅大樓發生火災事件,台中市政府抽查該公司在台中市的2處建案,發現有管道間壁體及維修門有未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或不當變更等情形,市府已限期在今年12月底前改善完成。
李局長指出,市府清查16層以上或高度在50公尺以上的高樓層公寓大廈,台中市有531棟,目前有申報者506棟, 屬於1年內依規不須申報者有18棟,另7棟為未依規申報,這7件後續會依照建築法相關規定裁處6萬到30萬元。李局長強調,為提升公共安全,未來都發局建管的相關圖資會與消防局鏈結,若已完工建築變更室內裝修,相關圖資可即時同步,讓消防弟兄在救災時可掌握管道間等空間配置。
此外,都發局也配合中央研議加強源頭管制,未來在核發使用執照前,相關管道間、機電空間或消防設備均必須經過專業消防技師與機電技師簽證,都發局才會核發使用執照。(7/9*7)*消防局、都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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