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刷牆面後剩餘的油漆該如何處理?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提供3個簡易處理步驟,讓市民朋友們輕鬆處理油漆廢棄物。環保局也呼籲,剩餘油漆不可隨意倒入河川溝渠,否則將造成環境污染危害。
環保局說明,首先將家中剩餘的少量油漆,分次倒在廢棄的布料(如舊衣物)或報紙上,讓油漆充分吸乾。接著,將吸乾油漆的布料或報紙妥善包裹,放入垃圾袋中,避免滲漏,然後按照一般垃圾清運方式,交由環保局的清潔車收運。最後,油漆桶或油漆罐需交由環保局的資源回收車回收,如此可確保油漆容器得到妥善處理,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
此外,對於油漆塗裝工程中產出的廢油漆,應集中貯存,達到一定量後,委託合法的公民營廢棄物清除機構進行清運。工程行業者可以通過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的網站(https://www.reca.gov.tw/)查詢合格的清除和處理機構。
環保局強調,請市民朋友依照以上3個步驟妥善處理油漆廢棄物,不僅能保護環境,還能避免處理不當而被罰款。同時提醒工程行業者,不要為了方便而隨意棄置廢油漆、漆渣等污染物,也嚴禁排放至河川溝渠。一旦查獲非法排放廢(污)水或棄置污染物,環保局將依法嚴懲。
環保局長陳宏益提醒,如未妥善處理廢油漆造成污染路面或水溝等影響環境衛生情形,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新台幣1,200元至6,000元;若於水污染管制區內,依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不可不慎。請市民朋友們若發現任何污染環境的情況,可撥打環保局設置的24小時環保報案專線04-23280380或免付費專線0800-066666進行通報,攜手維護市容整潔,共同打造優質生活城市。(7/27*14)*環保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環保局 萬科長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401